合肥市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问答:异地就医如何报销?报销比例标准、大病保险、生育报销…


问:大学生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答: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由高校负责办理备案手续。学生向学校医保经办部门申请转诊或异地就医,学校医保经办部门备案上传市医保经办机构。

 

参保大学生放假、休学、外出社会实践活动等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按我市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

 

大学生异地就医前、就医中办理备案手续的,可以联网直接结算;未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携带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向学校医保经办部门申请,由学校医保经办部门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大学生因病休学期间办理慢性病门诊治疗手续的,可在居住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慢性病门诊医疗机构。

 

问: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如何报销?(不含大学生)

 

答: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结账时凭身份证(户口簿)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居民医保基金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基层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在参保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元、20元,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150元/人。

 

(二)大额普通门诊。在参保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含慢特病门诊以及健康体检、疫苗等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单次达到200元且年度累计超过500元的,超过部分医保基金按照60%比例支付,年度基金累计最高支付2000元/人。在市内跨县(市)域发生的大额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问:大学生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资金按照50元/人标准由学校统筹包干使用,不再享受基层普通门诊和大额普通门诊待遇。学校按学年进行保障(制定本学校门诊报销政策),大学生可具体咨询本人所在高校。

 

问:居民“两病”门诊是什么?如何办理?

 

答:参保居民单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未达到门诊慢特病标准但需要长期治疗的,可申请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参保居民“两病”患者在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登记和规范化建档管理,自建档下月起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问:居民“两病”门诊如何报销?

 

答:“两病”门诊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比例为基层医疗机构70%,定点在其他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按该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计算(一个年度计算一次),医保基金支付比例60%。使用国家、省和市集中带量中选药品的,中选药品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家庭医生签约患者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高血压患者年报销限额为360元,糖尿病患者年报销限额为480元。

 

问: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门槛费)有减免吗?

 

答:有。①参保学生、18周岁及以下居民住院起付线减半。②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类特殊慢性病需要分疗程间段多次住院患者,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的,一个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费用。(此条规定,参保职工也享受)③实行双向转诊的,免除上转首次及下转第二次住院起付费用。

 

问:参保居民住院“保底报销”吗?

 

答: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报销比例为45%。(异地住院保底报销从相关规定)

 

问: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封顶吗?

 

答:大病保险不设置封顶线。但对在本市连续参保不满三年的非本市户籍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不含在校大学生),设置30万元的年度支付限额。

 

问:新生儿住院医疗费用如何享受追溯报销?

 

答: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医保待遇。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新生儿费用可以手工报销,需携带有效身份凭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疾病诊断和费用支出材料(含病历、处方、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医用材料产地信息、费用明细清单等)、患者本人银行卡到参保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问:参保居民生育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不分顺产、剖宫产,定额补助1200元,多胞胎与单胞胎补助标准相同。未成活胎、流产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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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肥医保:异地就医政策问答 [2023-12-21]

来源: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