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策解读


法定劳动年龄内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在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1年以上,可申请创业场所租领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问、可以申领多少钱的补贴?

 

2000元/年。

 

问、需要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申请确认表》;

◆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户口簿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书面租赁协议和房租付款凭证原件;

◆近6个月经营范围内流水凭证(盖个体工商户章)。

 

问、怎么样进行办理?

 

符合条件人员可携带申请材料到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也可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登录”,搜索“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问、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351

市中区 82078416

槐荫区 87958663

天桥区 85867591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7206

章丘区 83216933

济阳区 84238005

莱芜区 76216086

钢城区 75873066

平阴县 878671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871235

南山区 88112501

起步区 66604143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