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医保: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政策指南


Q1:长护险参保人员范围?

 

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同步参加长护险。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筹集能力等因素,2023年先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开始试点。

 

Q2:长护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答:长护险基金筹资水平根据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及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长护险基金由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划拨三部分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每年按上年度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收入的2%划拨。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给予捐助的资金,纳入长护险基金管理。

 

Q3:参保人员如何缴纳保费?

 

答:长护险基金以年度为单位一次性筹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每年1月由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拨至长护险基金,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从下期账户划入额中抵扣。新参保人员参保当月,按全年标准一次缴清当年费用。

 

2023年四季度按每人7.5元缴纳。

 

Q4:长护险待遇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基本生活不能自理,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可由其本人或代理人申请失能等级评估。

 

Q5:长护险申请方式有哪些?

 

答:由参保人本人或其代理人通过线上APP或承办商保机构服务窗口提出失能等级评估申请。代理人包括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社区工作人员等。

 

Q6:待遇享受形式有哪些?

 

01、定点护理机构医疗机构

 

重度失能人员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6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

 

02、定点护理机构养老机构

 

重度失能人员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中的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的,由长护险基金按50元/天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

 

03、居家上门服务

 

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的,每月可享受10次上门护理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由长护险基金按每人每次90元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因故导致上门护理服务低于规定次数的,按实际服务次数结算。

 

04、居家上门亲情照护相结合

 

重度失能人员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和亲情照护相结合的,每月可享受不超过6次上门护理服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1.5小时,由长护险基金按每人每次90元的标准与定点护理机构结算。同时,长护险基金按10元/天的标准支付亲情照护补贴。亲情照护提供者需接受上门护理人员培训或取得相关部门认定的技能等级证书。

 

05、市外居住

 

在市外居住的失能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因异地居住导致无法享受机构上门照护的参保人员,由长护险基金按20元/天的标准支付护理服务补助。

 

Q7:待遇不支付标准有哪些?

 

下列护理费用不纳入长护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依法应由第三人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费用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发生的护理费用

5.按有关政策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参保人员享受长护险待遇期间,可以同时享受由医保基金支付的门诊统筹待遇,但不得同时享受住院待遇,也不得同时享受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付的相关医疗待遇。


来源: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