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领取申报指南(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坚持“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实行“免申即享”和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网厅确认申报

 

1.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精准比对,向初步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推送《稳岗返还申报确认书》;

 

2.参保单位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https://www.gx12333.net/si)核对《稳岗返还申报确认书》信息后,点击“同意”按钮确认申报;

 

3.经参保单位确认同意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该单位的稳岗返还申报业务推送至社保工作平台,社保经办机构才能进行审核工作。如不确认将无法推送审核业务到社保工作平台。

 

此前,已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选择放弃享受或放弃申请的企业,2023年12月31日前仍可主动申请。

 

二、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各参保单位,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有困难的或者暂无对公银行账号的,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到社保窗口现场自主申请稳岗返还资金。申请材料:《企业稳岗返还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

 

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留存错误的银行账户信息导致稳岗返还发放失败的,可在“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中完善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或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市政务中心社保窗口现场办理。

 

温馨提醒:稳岗返还资金用途以人社部发〔2019〕23号文件规定为准,即“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自治区“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