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解读


一、哪些个体工商户符合领取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在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我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可申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已经享受过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是多少?

 

3000元

 

三、申请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确认表》;

 

2.创业者身份证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3.户口簿原件(网上申请不需提供);

 

4.近6个月经营范围内流水凭证(盖个体工商户章)。

 

四、怎样进行办理?

 

1.现场申请。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登录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ggjyrc.hrss.shandong.gov.cn/sdjyweb/index.action),选择“个人登录”,搜索“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或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至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地的街道(镇),搜索“一次性创业补贴”,填写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或资料照片)。

 

五、咨询电话

 

历下区 86952351

市中区 82078416

槐荫区 87958663

天桥区 85867591

历城区 88112933

长清区 87267206

章丘区 83216933

济阳区 84238005

莱芜区 76216086

钢城区 75873066

平阴县 87867123

商河县 84884517

高新区 88871235

南山区 88112501

起步区 66604143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
  2. 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