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异地就医如何报销?外地就医降低报销比例(不含大学生)


答:参保居民凭有效身份凭证在异地联网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或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①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慢特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其中,慢特病门诊实行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下据实支付,一个年度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就医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执行。

 

②转诊转院、急诊抢救人员在市外省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省属三级医疗起付标准增加1倍、支付比例按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70%;省外的,起付标准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支付比例65%。

 

③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内、省外转诊相应支付政策基础上,支付比例、保底报销比例分别再降低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分别降低10个百分点。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来源: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