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 工伤认定热点问题解答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有哪些申办途径?本期人社周课将为大家解答工伤认定热点问题,想了解的小伙伴们快来听听吧!

 

问题1: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进行事故备案登记?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事故备案登记:

 

1. “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

 

2. 拨打0756-12333、0756-12345;

 

3. 工伤保险服务窗口。

 

问题2: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要求吗?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步骤5:到达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服务窗口后,请扫描“签到码”进行签到,获取排队号码。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

 

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题3: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参保单位承担什么责任?

 

答: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问题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向我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 《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的特别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但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应提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相应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同时,根据工伤认定需要,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 事故发生当月的考勤记录或其它有效证明;

 

2. 现场证人(知情人)的书面证明;

 

3. 因履职受伤的,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刑事治安案件);

 

4. 上下班途中的,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居住证明、路线图;

 

5. 因特殊情况,需提交其他材料。

 

问题5: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答: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问题6:如何获取《工伤认定申请表》材料模板?

 

答:可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查询下载:http://zhrsj.zhuhai.gov.cn/ywzl/shbx/gsbx/index_2.html

 

问题7: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残疾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问题8:哪些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答:职工符合认定工伤、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9:职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问题10:退休后诊断出职业病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答: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若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问题1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然留在原单位工作,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答: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问题12:工伤认定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对事故伤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5)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送达工伤认定结论文书。

 

问题13:工伤认定申请多久办结?

 

答: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办结。

 

问题14:申请工伤认定的渠道有哪些?

 

答:目前工伤认定已实现“掌上办”,可通过“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线上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1:长按下方葵花码或者用微信“扫一扫”扫描打开即可进入。首次登录请先绑定用户信息。

 

 

步骤2:点击“业务办理”,选择“工伤保险业务办理”。

 

步骤3:选择“工伤认定申请”业务,认真阅读须知内容后勾选“我已阅读须知内容,承诺本次申报真实、合法”,点击“开始办理”。

 

步骤4:职工本人请选择“个人办理”,用人单位、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请选择“代人办理”。

 

步骤5:根据页面提示,如实完整填写信息,上传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经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如需线下办理,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题15:需要前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伤业务,如何预约?

 

步骤1:关注“珠海人社”微信公众号,主页底部菜单栏选择“微服务”。

 

步骤2:选择“业务预约”。进入“人社业务网上预约”页面后,点击“市人社局工伤科”。

 

步骤3:如需当日办理业务,请选择“当日预约”。点击“预约信息”可查看已预约信息。

 

步骤4:填写联系电话后,选择办理业务和办理时间后点击“提交预约”。

 

步骤5:到达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服务窗口后,请扫描“签到码”进行签到,获取排队号码。



相关业务链接:

  1. 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