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就业补贴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内容

 

“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4555”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定额社会保险补贴。省拨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对2018年底享受补贴未到期人员和应享受补贴未发放人员所需资金仍按原渠道执行到期满。”

 

咨询电话

0464-8682434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内容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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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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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内容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低保家庭成员。对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 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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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内容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七矿分流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失业职工、就业困难人员和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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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4-8682440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及房租补贴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首次在市辖区创办小微企业及从事个体经营,初创主体为注力开3年之内,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租赁房屋生产经营的给予最多2年的房租补贴,标准为 6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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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4-8682440

 

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贴政策内容

 

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或30周岁以内)与民营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 5000 元,专科毕业生 3000 元,按月支付,一年内支付完毕,每人只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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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