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 2023年至202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是多少?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现行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即1620元(最低月缴存额162元);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我市非私营单位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875元(最高月缴存额5970元)。


来源: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