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医保: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政策: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如何报销?


Q、我基本医疗保险已报够17万,还能再报销吗?

 

答:还可以再报销。国家为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高额医疗费用,切实减轻个人负担,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了大病补充保险。

 

Q、居民大病保险如何缴费?

 

答: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居民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Q、哪些费用可以进大病保险报销?

 

答:以下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1)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费用;

 

(2)经认定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及门诊特殊用药医疗费用;

 

(3)比照住院或门诊慢特病政策享受待遇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Q、城乡大病有起付标准吗?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大病保险的支付政策是这样规定的: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符合政策范围的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万元以上的费用按60%支付,大病保险不设封顶线。

 

Q、大病保险在什么地方报销?

 

答:目前医保已实现“一单制”结算,即在结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同时,一并结算大病保险费用。


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