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居民社保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因故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在申请参保时已年满60周岁,应该如何办理?

 

因故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在申请参保时已年满60周岁,应补缴且只能补缴规定年限养老保险费(即从制度实施起开始补缴,累计补缴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从补缴完成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3.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4.参保人员可以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吗?

 

参保人员不可以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5.参保人员如果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按照先确定待遇领取地、后办理制度内转续、再办理制度衔接的顺序进行。

 

需要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先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需要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缴费全部转移,其中个人账户合并,划入统筹基金的个人缴费(本金)在领取待遇时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出现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形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6.参保人员如果同时领取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留高退低”的原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全部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当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予以抵扣。

 

7.怎样办理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可通过登录网站、移动应用等互联网服务渠道(以下简称互联网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事务所 (以下简称线下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选择互联网服务渠道办理的,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等有效证件原件影像,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应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影像,提出申请。

 

(2)选择线下服务渠道办理的,应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原件、户口簿原件,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应同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事务所,提出申请。

 

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应自主选择个人缴费档次,足额缴纳保费.参保人员可使用“吉林税务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当年缴费可自行选择档次,中断补缴和选择性补缴需先提交补缴申请。

 

8.城乡居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 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800 元、9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 元,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原政策中 100 元个人缴费标准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城乡特 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

 

9.政府补贴指的是什么?

 

政府补贴是指中央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每人每年补贴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45元、缴费2000元补贴170元。

 

10.缴费当年想变更缴费档次可以吗?

 

可以,参保人员应自主选择个人缴费档次。

 

11.个人缴费中断后是可以补缴?

 

参保人在逐年缴费期间中断补缴,可以补缴,但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12.如何计算应该缴费多少年?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需要缴费,自本人申请之月起,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在60周岁前一次性或分段补缴剩余缴费年龄之外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累计缴费(包括补缴)不超过15年;

 

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如在逐年缴费期间中断缴费,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因故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在申请参保时已年满60周岁,应补缴且只能补缴规定年限养老保险费,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从补缴完成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

 

13.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该如何缴费?

 

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州)、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14.参保人从什么时间开始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5.新农保(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人员如何领取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不需要缴费,自本人申请之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1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7.城乡居保待遇发放标准是什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18元,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同时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分年龄段加发基础养老金。对65周岁至6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对70周岁至7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对80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1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18.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省和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19.基础养老金是不是固定不变的?

 

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我省将按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2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如何办理转移接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可以转移接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22.参保人员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3.参保人员在哪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24.参保人员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地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

 

25.参保人员如果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不选择延长缴费的。

 

2.选择延长缴费的参保人员,延长缴费期间,本人自愿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领取待遇时不补发延长缴费期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举例:孙某,男,1954年出生,60周岁,2001年以职工身份参保,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缴费,累计缴费9年,因家庭原因无力交齐剩余保费,想参加城乡居保该怎么办?

 

答:按文件规定,间断缴费期间,本人可自愿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该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累计不足15年,如不选择延长缴费的,可申请转入城乡居保,按城乡居保标准补费6年,按城乡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原个人账户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限,个人缴费全部转移,划入统筹基金的个人缴费(本金)在领取待遇时一次性发给本人。

 

26.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转移时,个人缴费是否随同划转?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个人缴费全部转移,其中个人账户合并,划入统筹基金的个人缴费(本金)在领取待遇时一次性发放给本人。

 

27.参保人死亡了,怎么办理手续?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参保人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在参保人员死亡20日内到村 (社区) 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 《吉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乡镇(街道)、村(社区)等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应有三个以上知情人(包括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人)签字,并注明死亡时间;

 

2、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

 

3、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无法通过原银行卡支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农行卡。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来源:四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3-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