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 城乡居民医保后可享受哪些医保报销待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起付标准


参加了我州城乡居民的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报销,我州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合并计算为25万元。支付比例如下:

 

 

州内三家定点医疗机构包括黔南州人民医院、黔南州中医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我州住院报销比例首次起付标准、基金支付比例如下: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多次住院的,以同级别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5%,最低不低于首次标准的50%。非经批准转省外就医住院起付标准不降低。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非经批准转省外就医住院起付标准不降低。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

 

另外,还有一个福利,就是只要参加了居民医保,不用交钱就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学生所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普通住院和重大疾病救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通人群为7000元,特殊困难人员为3500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险分段进行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其中特殊困难人员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

 

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

 


来源: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