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职业年金待遇如何计发?我省目前对职业年金待遇领取有何规定?


答:参保在职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我省规定,在国家和我省未实际开展采用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计发职业年金工作前,职业年金暂时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标准是退休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计发基本养老金的计发月数一致)。

 

来源:娄底人社


发布:202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