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是多少?


1、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是多少?

 

答: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4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

 

3、审批通过后的回单,该如何上传?

 

答: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成核定的单位、个人月缴存额,形成回单返回至单位签字、盖章予以确认,请单位将完成确认后的回单以PDF形式上传至中心,缴存基数核定完成,各缴存单位即可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进行缴交。

 

4、如何填报缴存基数?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工资,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核定,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 26667元。

 

5、如单位存在不同类别性质职工,该如何办理基数调整?

 

答:同一单位内若存有两种不同性质类别的缴存职工(如编制内职工和聘用职工),各单位按现有单位性质,将与单位性质相匹配职工按《缴存基数核定表》内容填写;实际发放与《缴存基数核定表》列项不匹配的职工,将统计年度内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填入“其他工资”项,附明细,上传中心审批。

 

6、我单位2022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无变化,缴存基数也不变,需要申报基数调整业务吗?

 

答:需要,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无论是否调整,均需填报2023年度《缴存基数核定表》。


来源:江西省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