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 “退休一件事”个人办事服务操作指南


为进一步做好档案预审和职工退休工作,我市全面推行“退休一件事”有关事项,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前12个月可以申报退休,期间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龄后自动计发养老金。

 

一、退休申报流程

 

1.确定待遇领取地。参保职工在省内流动就业的,在省内最后一个参保地作为其养老保险归集地,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省内参保缴费期间曾有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含3年)的情况,且补缴地不能提供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补缴所需材料的,原补缴地作为归集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我市的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要前往社保相关经办部门完成省外异地养老关系转移、退补费、居民养老转移、机关养老账户结清、缴费历史维护等特殊业务。

 

2.发起退休申请。携带身份证、职工档案及缴费手册到政务服务大厅“退休一件事”综合柜员窗口进行退休申请,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申报表》,签字确认后,上传相关档案材料。

 

二、申领电子退休证

 

1.政务服务大厅“退休一件事”综合柜员窗口打印。

 

2.通过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共服务”进入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打印。

 

进入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点击“打印业务”-“退休一件事审核结果查询”



相关业务链接:

  1. 滨州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来源: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