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政策解读《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一、政策制订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

 

二、缴存基数上限的确定

 

根据沈阳市2022年度我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沈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7648元。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符合规定范围,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取整得出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910元。

 

三、举例说明

 

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26910元,个人缴费封顶金额按单位和职工最高缴存比例各12%计算,不得超过645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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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