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有何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


01、鼓励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新实践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高校要建立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02、按照省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有下述补贴:

 

(1)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不低于1.2万元;

 

(3)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