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 住房公积金业务大讲堂: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01、提取情形
1、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以下简称商业贷款)。
2、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其他地市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以下简称异地贷款)。
偿还个人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申请时限 职工每年可提出一次申请(按年度进行),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办结。
提取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少于三个月的缴存额。
支持缴存职工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本人及配偶的商业贷款或异地贷款,累计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当前商业贷款或异地贷款剩余金额。
02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结清商业贷款或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
(二)首次还贷提取,申请人偿还贷款本息已满一年;
(三)申请人贷款当前还款状态正常;
03、申请方式
办理时间
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办理地点
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关注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平台“业务网点”查询)
办理方式
一窗式即时办理
04、申请资料
基本资料
1、还贷提取申请资料(原件)
提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本人一类储蓄卡
商业银行(异地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主借款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商业银行(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加盖公章)
商业银行(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近一年的还款明细(加盖公章)
其他相关资料
配偶提取,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者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原件。
他人代为提取,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05、注意事项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取: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2、纳入违规提取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解除的;
3、个人有公积金贷款或者存在给其他做公积金贷款担保的。
来源:汉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