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自治州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案例及政策宣传


案例

 

伊宁市市民古某,其11个月的小孩于2023年4月16日因病住院,并于当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380元,此次住院花费约8000余元,未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享受规则

 

1.城乡居民在统筹区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缴纳保费,在缴费到账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保障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2023年伊犁州直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城乡居民在延长的缴费期内缴费,在缴费到账后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同样为保障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规定的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城乡居民在2023年4月1日至6月30日前缴纳保费,个人缴费380元(另财政补助640元),缴费后等待期30天(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保障年度内等待期结束次日至12月31日。

 

3.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间缴纳保费,需缴纳全额保费(财政不予补助),个人缴费1020元,缴费后等待期30天(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保障年度内等待期结束次日至12月31日。

 

4.新生儿出生后 90 日内参保缴费视同为集中缴费期缴费,个人缴费380元,待遇享受期为保障年度内出生之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后超90天后参保缴费的参照第2条、第3条。

 

案例分析

 

依据规则第2条、第4条,古某孩子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16日,已过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集中缴费期,其缴费后有3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间住院费用不予报销,古某孩子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5月17日至12月31日。通过此案例,说明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缴费时间不同待遇享受不同,希望参保群众勿心存侥幸,正确理解政策,及时参保缴费。

 

缴费方式

 

1.如您在本地有正常的居民参保关系,请直接扫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可帮他人代缴);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伊犁州医疗保障”进入“我的医保”进行缴费。

 

2.如果您在本地的居民信息已暂停或者在其他地方(含疆内疆外)有正常的参保关系,需将其他地方的医疗关系暂停,再联系乡镇(场)村(社区)线下办理。也可采取线上办理,手机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然后扫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备注:如果您在本地的居民信息显示已终止,需联系当地医保经办中心将居民信息终止转暂停,再进行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3.如果是为新生儿缴费,家属可微信搜索“新疆医保服务”小程序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伊犁州医疗保障”进入“我的医保”→“掌上大厅”→登录新疆医保服务平台→服务→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代办),登记完待医保局审核后请直接扫新疆税务社保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4.如您扫码无法缴费,请及时与村(社区)干部联系,尽快前往居住地村(社区)咨询并办理缴费业务。


来源:伊犁州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