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医保办事指南(门诊特定药品申报待遇认定)


一、业务名称

 

门诊特定药品申报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省直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参保人员可随时向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所需材料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本人确诊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章)、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3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申报资料。

 

(三)《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申请表》(省直)。若需继续治疗的,提供 《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继续治疗申请表》(省直)。

 

(四)《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领取登记表》(省直)。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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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