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医保办事指南(门诊特定药品申报待遇认定)
一、业务名称
门诊特定药品申报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省直参保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四、办理流程
(一)受理:参保人员可随时向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所需材料
(一)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二)本人确诊病历复印件(加盖病历复印章)、三级医疗机构开具的3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申报资料。
(三)《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申请表》(省直)。若需继续治疗的,提供 《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继续治疗申请表》(省直)。
(四)《河南省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领取登记表》(省直)。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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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