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养老保险中断后可以补缴吗?用人单位职工中断能补缴吗?灵活就业人员呢?


养老保险中断了,或多或少都有影响,比如养老金待遇、子女就学等,养老保险中断补缴是要看情况的,小编为大家梳理了补缴政策,大家可查看自己的实际情况是否允许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能补缴吗?

 

答:1.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31 号)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缴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且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职工中断能补缴吗?

 

答: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劳社老〔2006〕142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当年应缴未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社保机构核准,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允许在次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补缴,补缴的基数为补缴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补缴的比例为补缴时当地政府规定的比例。

 

温馨提醒

 

未就业期间为避免养老保险中断,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哦。

 

来源: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


发布: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