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谁先提出的区别?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 36 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劳动者是以用人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而解除,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布:202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