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不小心重复参保了,怎么办?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

 

我之前在上海工作,在上海参保。今年4月,我来杭州上班了,单位也给我办了参保。办理转移时,发现4月份上海和杭州的单位都给我参保了,有1个月重复缴费了,怎么办?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参保人员同一时间段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复的部分可申请退款。

 

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杭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申请清退重复部分,也可以扫下面二维码,在“社保易窗”申请线上办理。

 

政策小“科普”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有关规定,可由个人选择所需清退重复缴费部分。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

 

我在老家江苏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杭州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时交了两份养老保险,怎么办?

 

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清退老家江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部分哦!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复参保,清退有下面两种情况:

 

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又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所产生的重复缴费,应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地,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年限;

 

②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又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产生的重复缴费,由参保人自行选择清退重复部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温馨提醒

 

如果您是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议参保期间,在户籍地可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相关业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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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