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医保:如何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申报程序来了~


近年来,天门持续推进全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两病”用药保障人群全覆盖。

 

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天门居民医保“两病”政策已覆盖人数32899人(其中高血压14229人、糖尿病18670人);享受待遇25449人次(其中高血压23116人次、糖尿病2333人次);药品基金支出51.17万元(其中高血压支出46.37万元、糖尿病支出4.8万元)。

 

天门新增“两病”患者备案申报程序:

 

据了解,天门参保城乡居民在规范化管理“两病”人员名单外且没有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新增“两病”患者,可持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蒋湖农场职工医院等4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所在村卫生室,村卫生室负责将上述资料交至辖区乡镇医保中心审核,患者本人也可持上述资料直接向辖区乡镇医保服务中心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由乡镇医保中心在医保系统进行备案,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经备案的“两病”患者,可在全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就诊,医疗机构可优先选择“门诊两病”支付类别,对治疗高血压或糖尿病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进行报销。非“两病”药品可以通过普通门诊统筹进行报销。


来源: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