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北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问答:缴费档次标准、养老金待遇标准…


凡本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01、参保人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户口簿,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4.特殊群体身份证明材料(低保、特困、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辅助对象),核验原件,留复印件。

 

02、参保人按什么标准缴费?政府如何补贴?

 

缴费档次标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

 

缴费补助标准为: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2022年11月29日之后,人社经办机构不再受理选档操作,选档直接由税务部门受理,有效期只能从2023年起;缴费人当年度尚未缴费的,可办理新增选档或变更缴费档次,当年生效;缴费人当年度已经缴费的,选档信息次年生效;缴费人缴费档次选择可以通过微信、皖事通等线上途径,也可以在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人社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缴费、选择及变更档次相关事宜。

 

03、困难群体参保有什么优惠政策?

 

(1)对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由政府按100元/年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2)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由政府按1000元/年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政府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3)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由政府另增加每人每年35元补贴。

 

04、60周岁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2023年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45元/月。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

 

鼓励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元。我市城乡居保待遇对65岁-74岁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2元,75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加发4元。

 

05、参保人死亡的,如何申领丧葬补助金?个人缴费如何处理?

 

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遗赠人。直系亲属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个月内到村(居)委会申报丧葬补助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提供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银行(社保)卡等相关身份材料(如用继承人银行卡领取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3.提供参保人员因死亡注销后有效的死亡时间证明材料(火化证明、医疗证明、告知承诺书等)。

 

06、参保人满60周岁后如何申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60周岁当月月初到所在村(居)委会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

 

07、城乡居保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本市城乡居保于2012年正式实施),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08、户籍迁移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09、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了怎么办?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得同时享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申请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10、如何办理参保信息变更?

 

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特殊参保群体类型、户籍性质等信息之一发生变更的,线下办理途径为: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社保所等社保经办机构完成变更手续;线上办理途径为:参保人通过皖事通线上服务渠道申请信息变更,线上平台将个人变更信息推送至业务系统,完成信息变更。

 

税务实施保费收缴后,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缴费人员银行账号变更,缴费人员的银行账号变更由税务部门受理。

 

11、如何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参保人可持身份证到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也可使用手机APP“皖事通”查询,或者通过互联网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点击“便民服务”选择“社会保障”,查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发放信息。

 

咨询电话:

濉溪县农保中心:6083009

相山区社保中心:3193252

杜集区农保中心:3090970

烈山区社保中心:4685215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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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