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 2023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开始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宜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市于5月16日开始启动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那具体该怎么办理呢?看这里。

 

一、申报范围及口径

 

★(一)参保单位应以申报当月在职职工为对象(不含退休职工)。

 

★(二)职工缴费工资按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保留到10元),职工本人2022年度工资发放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工资申报;2023年当年新进人员以起薪当月工资申报。

 

★(三)职工缴费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1号令)、《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计算。

 

★(四)2023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按省政府发布的标准确定。各单位据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经办机构根据申报工资及基数标准统一进行数据维护,申报工资低于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标准核定,高于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核定。

 

二、申报时限及执行时间

 

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5月16日至6月30日,基数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自行申报,线上办理后无需到窗口提交任何资料。

 

网上申办流程如下:

 

参保单位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点击“网上经办-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操作步骤

 

1.下载《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理承诺书》和《在职人员基数申报模板》。

 

2.打印《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理承诺书》签字盖章并拍照或扫描,下载《在职人员基数申报模板》填报并保存,新工资为可变项,其他数据及格式无法修改。(注意:新工资栏不能填0)

 

3、点击【选择文件】按钮,分别选择图片格式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理承诺书》和《在职人员基数申报模板》电子文档,选取两个文件后点击文件提交。

 

4、提交后可查看缴费工资申报情况,错误数据可点击“查看”或“导出失败原因”查看问题。点击“删除”后可重新选取文件提交。

 

5、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实时审核,提交后点击“已审核数据查询”模块可查看审核情况,新的基数进入7月份后可通过参保人员名单查询。


附件:

  1. 宜昌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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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昌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5-15]

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