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 应届毕业生档案转递须知(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联系电话)


自2021年5月6日起,根据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业务划归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现将相关问题公布如下:

 

1、毕业生档案邮寄到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需要进行整理登记,登记完毕后可以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共服务—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毕业生档案信息查询”专栏或通过“衡水人社微服务微信公众号—我的社保—更多—毕业生档案查询”查询档案到达情况和调转去向(档案整理完毕后可进行网上查询)。

 

2、毕业生未向市人才中心委托管理档案,且未办理档案调转的档案,将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统一转到生源地县市区人社部门。

 

3、毕业生可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委托管理档案。如需向市人才中心委托管理档案,需档案到达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到衡水市新档案馆510室申请办理手续;

 

4、毕业生因工作或升学等原因,需办理档案转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及调档函到衡水市新档案馆510室办理手续。

 

5、一般情况下,毕业生档案应按生源地进行转递。若无法在我市人才中心查询到档案到达情况,建议毕业生及时与毕业学校联系查询档案寄送情况。

 

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应由学校通过“EMS标准快递”邮寄回生源地所在的人社部门,严禁毕业生自带档案。提醒毕业生不要接收学校交由个人自带的档案,以免造成不利影响。

 

(2)高中生源地是衡水,户籍为其他地市且无计划在衡水就业的毕业生,建议及时与毕业学校联系,将档案发至户籍地或就业意向地。档案转递至衡水的是无法办理委托管理档案手续。

 

(3)党员档案是学生(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不可拆分,档案邮寄时请学校合并密封统一邮寄。

 

(4)党关系转接说明:已落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已在各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在当地稳定就业或居住生活的,也可将党组织关系一同落在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流动党组织。

 

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衡水市新档案馆(前进大街与南外环交叉口东南角)

接收单位: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接收人:市人才510室(不填写也能接收到)

联系电话:0318-2133882

邮编:053000

 

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4月21日


来源: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