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是什么?补贴标准、享受条件…


Q1、补贴标准

 

1500元/人·月

 

Q2、实施对象

 

(一)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中职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指参加就业见习时处于未就业状态,当下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三)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Q3、享受条件

 

对吸纳毕业学年和离校 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见习期内见习人员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 50%以上的单位,留用人员的实际就业见习月份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

 

Q4、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12个月。

 

Q5、申请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和见习基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提供的补助发放凭证;

 

(二)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

 

(三)新增见习人员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就业见习协议书。同时,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属毕业学年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属16-24岁已登记失业青年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核查其《就业创业证》信息。

 

Q6、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人社规〔2020〕5号)

 

符合条件企事业单位可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业务咨询电话:

梧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774-3817803

万秀区就业服务中心:0774-2034992

长洲区就业服务中心:0774-3856510

龙圩区就业服务中心:0774-2729060

苍梧县就业服务中心:0774-2682473

岑溪市就业服务中心:0774-8239397

藤 县就业服务中心:0774-7295061

蒙山县就业服务中心:0774-6290728


来源: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