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养老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指南(2023版)
一、事项名称
养老保险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二、服务内容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应自领取待遇的次月起,每12个月进行一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四、实施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五、实施主体
省、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已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供养亲属定期待遇人员。
七、申请材料
1.《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表》(仅机关事业单位提供);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手 机 端:四川人社、四川e社保。
九、服务时间
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办公时间。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手 机 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咨询电话;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投诉电话。
十五、备注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护照。
2.该业务可在省内任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3.行动不便的可由亲友下载上述手机APP协助认证,或联系就近上述机构预约上门服务。
4.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办理提供材料清单第1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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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局
发布: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