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 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机制,6月6日,我市全面启动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本期社保知识一点通将为大家详细解读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让我们一起看看!

 

01★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

 

答: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新的筹资形式,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乌海户籍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增加参保群众个人养老金账户积累,提高群众的养老待遇水平,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02★补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补助对象范围为集体经济组织内我市户籍、当年度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成员,以及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及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办理一次性补缴、已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不享受集体经济补助,缴费人员的补缴费年度不享受补助。

 

03★集体经济的补助方式?

 

答:集体经济组织补助采取“托底补助+ 激励补助”方式,设定托底补助标准和提高缴费标准增加补助金额的激励机制,不缴不补、多缴多补。

 

04★集体经济的补助标准?

 

答:对集体经济组织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员等困难群体采取托底补助,其他参保人采取提高缴费标准增加补助金额的激励机制,补助金额最低标准不低于100 元/年,最高标准不高于7000元/年,具体补助标准由村委会召开会议民主确定。补助上下限标准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定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05★集体经济补助的资金筹措?

 

答: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集体经济收益,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进行资助。

 

06★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人员有影响吗?

 

答:集体经济补助金额跟政府补贴金额一样,都会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用于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所以集体经济补助可以提高参保缴费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07★只要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就可以享受吗?

 

答:不一定。前提是您所在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已经建立了集体补助机制。目前我市是试点阶段,我们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08★除了通过集体经济补助,还有其他方式增加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积累吗?

 

答:有的。除了村集体经济补助以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可以为参保人提供缴费资助,补助、资助的金额不超过7000元/年。

 

举个例子:家住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的李大爷,如果选择5000元档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那么李大爷在享受300元集体经济补助后,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李大爷的子女、亲属,还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对李大爷的缴费进行资助,最高资助金额为6700元。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