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如何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供养亲属范围包括…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符合条件范围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本期将为大家解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申领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发放标准:按照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二)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等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三)申领条件:

 

上述规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注意: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四)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四、申领材料

 

(一)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需在填报选项中勾选“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死亡证明》

 

3.人民法院死亡宣告书。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需在填报选项中勾选“供养亲属抚恤金”)

 

2.《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申请表》

 

3.《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

 

4.供养亲属社保卡号。

 

来源:乌海人社


发布:2023-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