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政策解答:异地就医常见问题


Q1:由于在外地突发疾病,未来得及备案,能报销吗?

 

答: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备案。在省外突发疾病急诊或抢救未备案的人员视同已备案,可以报销。

 

Q2:在北京某医院已备案出院,需要到北京另一个医院住院治疗,还需要备案吗?

 

答:到外省医院住院治疗的人员一次备案,六个月有效,备案有效期内在同一就医地可多次就诊,无需再备案。

 

Q3:在外省医院治疗后,需要回本地医院继续治疗,需要取消备案吗?影响在本地报销吗?

 

答:无需取消现有的备案即可在本地就医直接报销。

 

Q4:去省外医院住院看病,未提前备案,能报销吗?具体怎么结算?

 

答:未提前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可申请补办备案登记手续,办理补备案手续后,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应按规定提供直接结算服务。因特殊原因未直接结算的,出院自费结算后返回参保地进行零星报销。(需要病例、诊断书、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社保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非急诊且未备案人员,也可回参保地进行零星报销,报销比例在本市住院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Q5:随子女到外省城市居住,一次备案多长时间有效?

 

答:随子女跨省居住或长期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可以进行跨省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备案有效期不得短于6个月,未设定结束时间的备案长期有效。采取承诺制生效的备案超过3个月后可进行变更,未满3个月的须在补充相关材料后方可变更备案,再次备案不设时间间隔。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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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