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政策是什么?办理的话需要什么材料?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政策是什么?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什么材料?

 

职工在职死亡提供:

 

1.《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注意: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在职人员死亡需提供人事档案原件。

 

退休人员死亡提供:

 

1.《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离休人员死亡提供:

 

1.提供《企业离休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申报离休人员(含1949年12月11日前在广西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的需提供:

 

1.《企业离休人员减员申报表》原件。

 

2.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原件。

 

3.供养直系亲属的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4.供养直系亲属登记卡原件。

 

5.签订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供养直系亲属无固定收入承诺书。

 

6.供养直系亲属银行卡原件。

 

7.供养直系亲属为子女或(外)孙子女且年满18周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经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通过内部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交)。

 

注意

 

1.退休死亡由继承人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支付至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金融账户。

 

2.在职死亡由单位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支付至单位账户或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3.通过数据共享或基本证照核验无法获取死亡信息的,需签订死亡证明承诺书。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可以去哪里办?

 

可前往我市各城区社保经办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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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