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不少参保群众都听说,只要办理了家庭共济,就可以使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属支付医药费用,并已经进行了共济关系的绑定。
但家庭共济究竟共济的是什么?办理家庭共济后家属可以与自己共享门诊统筹报销的待遇吗?使用家庭共济支付的医疗费用会累计计入授权人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吗?
家庭共济
家庭共济全称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从名字中可以看出,家庭共济是共济家属的个人账户资金,也就是说,个人账户的所有人可以授权满足条件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本人的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指的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门诊统筹报销的待遇仅限参保人本人当年使用,不可与家属共享。每一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论医保个人账户上是否有余额,都可以按政策规定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个人账户共济使用支付的医药费用,不计入账户授权人统筹报销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共济使用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包括使用家属个人账户共济支付部分的政策内费用,计入共济使用人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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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