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失业后医保怎么办?职工医保缴费中断怎么办?


1、失业后医保怎么办?

 

案例

 

蓬江区户籍的李女士于2023年11月被单位辞退,随即通过小程序申领失业金并通过审批,得知从12月起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2024年1月初失业金还未发放到账户,李女士想了解当月能否正常享受各项医保待遇?若领完失业金仍未找到新工作个人应如何继续缴纳职工医保呢?

 

解答:经了解,李女士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社保失业基金为其代缴职工医保费用,其本人无需缴纳医保费用。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用期间李女士可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各项医保待遇。

 

领取失业金结束后,若李女士还未找到就业单位参保,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自2024年1月起,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医保的最低标准是318.45元/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职工医保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案例

 

张先生于2023年12月满60周岁,1月正式领取退休金。经查,张先生已在本市累计缴纳职工医保245个月。张先生想知道是否不需再缴费也可终身享受待遇?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解答:根据《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没有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并于2018年1月1日前参加过本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2024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身享受待遇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即240个月)。

 

因此,张先生的职工医保已满足最低缴费年限要求,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职工医保最后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就能终身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另外,若参保人经审批可提前退休的,需携带提前退休的相关证明(如退休审批表、退休证)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手续。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未缴满的怎么办?

 

职工医保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停止按在职标准缴费。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可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至规定年限。2024年退休人员按月或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的标准是389.18元/月。

 

需要注意的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选择按月缴费的,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障待遇、且不计发个人账户。缴满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按月缴费期间也可申请一次性缴费。

 

4、职工医保缴费中断了怎么办?能补缴吗?

 

职工医保参保单位或个人中断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从中断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参保人可按规定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但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中断期间的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不可追溯享受。用人单位和职工从重新参保缴费成功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继续按月缴费的退休人员)从重新缴费的3个月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参保人已在省内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从成功缴费的3个月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如需了解更多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市本级):0750-3992969

市医保中心蓬江分中心:0750-3231194、3981388

市医保中心江海分中心:0750-3898286、3898610

市医保中心新会分中心:0750-6102023、6102028

台山市医保中心:0750-5513895、5513850

开平市医保中心:0750-2299789、2256983

鹤山市医保中心:0750-8920991、8920992

恩平市医保中心:0750-7812180、7816275、7816273


来源: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