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各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2023年12月份开始调整了!


一、基数确定

 

1.企业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上限为24060元,下限为4462元。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4462元,缴费比例为9.5%,个人月缴费额423.89元。

 

二、调整时间

 

从2023年12月份开始调整。

 

三、温馨提醒

 

金华市区及各县(市)医保经办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金华市区: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双龙南街858号)三楼医保综合窗口(医保)。咨询电话:82778015;

 

兰溪市: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振兴路500号)二楼医保77-80号窗口。咨询电话:88130305;

 

东阳市:东阳市行政服务中心(艺海北路388号)B幢4楼医保窗口。咨询电话:86639155;

 

义乌市: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望道路300号)一楼1045办公室。咨询电话:89915129;

 

永康市:永康市行政服务中心(金城路21号)一楼医保窗口。咨询电话:87312393;

 

浦江县: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仙华路68号)一楼医保窗口。咨询电话:84183147;

 

武义县:武义县湖滨路15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大厅13-19号窗口。咨询电话:89081191;

 

磐安县:磐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三楼医保窗口。咨询电话:84882971。


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