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 重要提醒: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巩固提升参保率,按照《关于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的通知》(黑医保发〔2023〕88号)文件要求,现就延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延长集中缴费期

 

2024年度鹤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统一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二、参保范围

 

全面取消城乡居民参保的户籍限制,市县两级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以及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缴费标准

 

按照全省统一缴费政策规定,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其中:对脱贫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沪)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60%缴费资助,余额40%部分由个人承担,人均缴费标准152元;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四、医保待遇享受期

 

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方式:工商银行指定微信二维码、工商银行手机客户端缴费、中国银行手机客户端缴费、支付宝缴费。

 

线下缴费方式:参保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采取以上方式线上缴费的,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就近前往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网点柜面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一年缴纳一次,缴纳一次保障一年,千万不要错过集中缴费期,还没有参保缴费的朋友,请抓紧时间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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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