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就业见习基地申领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吸纳见习人员的,可按15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期满见习人员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基地,留用人员的实际就业见习月份补贴标准提高至2000元/人·月。就业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第四章第十六条。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