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2024版)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二、服务内容
城乡居民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实施依据
1.《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2〕75号)。
五、实施主体
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六、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非全日制在校生及未参加其他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内地(大陆)居民在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办理参保登记。
七、申请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2.户口簿;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八、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sc.hrss.gov.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手 机 端:四川人社。
九、服务时间
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办公时间。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手 机 端:登录“四川人社”→“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免费。
十三、咨询方式
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咨询电话;
咨询服务热线12345。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投诉电话。
十五、备注
1.该业务可在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2.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
4.该业务可在全省(成都市除外)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5.在成都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照成都市相关政策执行。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保局
发布: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