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 休完产假之后就辞职,影响生育津贴发放吗?


根据政策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及以上,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的产检、住院分娩和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单位正常缴费,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产检费于女职工生育产假结束后一次性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参保女职工。


来源: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