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医保: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为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大力推动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自2023年6月30日起全市开展手工零星报销网上办理试运行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及流程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人群

 

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正常参保人员。

 

(二)申报费用范围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产生未能直接报销的门诊共济(职工)、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住院费用。主要包括:一是异地安置、常驻异地工作、长期异地居住等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实施医保直接结算而产生的现金医疗费用。二是非异地安置、非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开通直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因客观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提供发生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真实有效的个人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资料。

 

2.申报人拍摄照片时要保证光线充足,将资料平铺在桌案上,手机在所拍资料的垂直正上方,聚焦清晰后逐张进行拍摄。

 

3.申报人切勿提供虚假报销资料,一经发现将取消报销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受系统能力限制,每次上传票据建议不超过5张。

 

5.下列情况不能网上申报:

 

一是已经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医保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不能再次申报。比如医保统筹基金或个人账户基金已支付过的票据,或医疗机构已经给予报销,因起付线计算等情况报销金额为零的票据。

 

二是取得报销资质之前的票据。比如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的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未参保年度费用,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取得门诊慢、特病资质之前的费用。

 

三是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票据。应由第三方负担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项目费用。门诊慢特病与申请病种无关的医疗费用。

 

(四)特别提醒

 

上传资料不全、上传资料照片不清晰、照片拍摄角度不正确等造成OCR不能识别,需要重新拍摄上传,给个人造成工作量,请大家给予理解支持,如大家上传扫描文档,有助于通过审核。

 

二、零星报销申报材料

 

(一)职工门诊共济费用报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费用明细

 

3.门诊处方底方

 

4.有效身份证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费用明细

 

3.门诊处方底方

 

4.有效身份证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住院报销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费用明细

 

3.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病历请联系经办机构,发送邮箱

 

6.意外伤害的提交承诺书,发送邮箱

 

三、申报操作步骤

 

第一步: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在首页“业务办理”中选择“零星报销申报”,进入零星报销申报页面。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河北专区申请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申报”。

 

第二步:进入“零星报销申报”页面,根据实际就医情况选择“门诊费用报销”或“住院费用报销”。

 

注意:普通门诊发生的现金费用,可进入“门诊费用报销”模块,医疗类别选择“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或门诊特殊病发生的现金费用,可进入“门诊费用报销”模块,医疗类别选择“门诊慢特病”;住院发生的现金费用,可以进入“住院费用报销”模块。

 

第三步:选择申报人。可为本人申报或帮助他人申报。

 

选择“帮助他人申报”,录入代办人地址、与申报人关系、上传证件照片后,点击“下一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验证身份后,点击“下一步”;

 

为本人申报的,可选择本人申报,点击“确定”。

 

第四步:确认患者信息。请参保人仔细核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及银行账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填写申报信息。在申报信息页面,依次录入就诊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就诊医疗机构、医疗类别等就医基本信息及发票号码,如参保人就医的医院支持医保直接结算,还需填写自费就医情况说明,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上传材料信息。根据页面提示依次上传申报材料照片,请确保照片清晰完整,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提交申报信息。请认真核对申报信息和申报材料,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申报完成。

 

四、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参保人可通过两种方式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方式一: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首页,点击“我办理的业务”进入页面,可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方式二: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首页,点击“零星报销申报”进入页面,在“已提交信息”模块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