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须知


一、证明材料

 

(一)劳资双方基本信息

 

1.投诉人本人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

 

2.被投诉单位具体信息、联系方式。

 

3.被投诉单位登记信息。

 

(二)劳动关系有效凭证

 

1.涵盖住房公积金纠纷期间的劳动合同。

 

2.生效的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住房公积金纠纷期间的有效工资证明

 

1.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银行盖章)或工资卡(折)明细。

 

2.工资凭条(单位盖章、职工签字)。

 

(四)辅助证明材料(视情提供)

 

1.投诉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社保缴纳明细。

 

2.离职证明。

 

3.具有关联性的其他证据。

 

二、注意事项

 

(一)证明材料应为纸质原件,并同时提交一份纸质复印件,待收件当场核对复印件后,原件退回投诉人。

 

(二)投诉人应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场提交申诉材料,亦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投诉或申告手续。代理人资格及委托代理手续根据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三)在处理住房公积金纠纷的过程中,被投诉单位会知悉投诉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此为维权处理和执法调查所必需。

 

(四)证明材料(二)需至少提交其中一份材料,证明材料(三)需至少提交其中一份材料。

 

(五)证明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将影响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可能会导致该投诉无法处理、延迟处理或不予处理。请在取得规定证明材料后再行投诉。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

 

三、维权途径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5113室

联系电话:0535-6669260

 

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芝罘管理部

 

联系地址:芝罘区南大街9号17楼

联系电话:0535-2118915

 

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山管理部

 

联系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6楼

联系电话:0535-6906391

 

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管理部

 

联系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联系电话:0535-6113190

 

5.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

 

联系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96号

联系电话:0535-2130667

 

6.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牟平管理部

 

联系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35-8947089

 

7.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岛管理部

 

联系地址:长岛县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

联系电话:0535-3212102

 

8.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0535-6925387

 

9.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

联系电话:0535-7214683

 

10.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

联系电话:0535-3107706

 

1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栖霞分中心

 

联系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5-3375568

 

1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口分中心

 

联系地址:龙口市芝阳路广电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35-8579678

 

1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蓬莱分中心

 

联系地址: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瀛海大厦

联系电话:0535-3355001

 

1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州分中心

 

联系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2楼

联系电话:0535-2170906

 

15.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远分中心

 

联系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5-8225050


来源: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