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权须知
一、证明材料
(一)劳资双方基本信息
1.投诉人本人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送达地址。
2.被投诉单位具体信息、联系方式。
3.被投诉单位登记信息。
(二)劳动关系有效凭证
1.涵盖住房公积金纠纷期间的劳动合同。
2.生效的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三)住房公积金纠纷期间的有效工资证明
1.银行出具的工资流水(银行盖章)或工资卡(折)明细。
2.工资凭条(单位盖章、职工签字)。
(四)辅助证明材料(视情提供)
1.投诉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和社保缴纳明细。
2.离职证明。
3.具有关联性的其他证据。
二、注意事项
(一)证明材料应为纸质原件,并同时提交一份纸质复印件,待收件当场核对复印件后,原件退回投诉人。
(二)投诉人应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现场提交申诉材料,亦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投诉或申告手续。代理人资格及委托代理手续根据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三)在处理住房公积金纠纷的过程中,被投诉单位会知悉投诉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此为维权处理和执法调查所必需。
(四)证明材料(二)需至少提交其中一份材料,证明材料(三)需至少提交其中一份材料。
(五)证明材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将影响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可能会导致该投诉无法处理、延迟处理或不予处理。请在取得规定证明材料后再行投诉。
本须知的解释权归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
三、维权途径
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5113室
联系电话:0535-6669260
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芝罘管理部
联系地址:芝罘区南大街9号17楼
联系电话:0535-2118915
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山管理部
联系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6楼
联系电话:0535-6906391
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管理部
联系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联系电话:0535-6113190
5.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山管理部
联系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96号
联系电话:0535-2130667
6.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牟平管理部
联系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535-8947089
7.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岛管理部
联系地址:长岛县乐园大街130号建行3楼
联系电话:0535-3212102
8.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区管理部
联系地址: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联系电话:0535-6925387
9.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莱阳市旌旗西路400号
联系电话:0535-7214683
10.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阳分中心
联系地址:海阳市经济开发区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
联系电话:0535-3107706
11.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栖霞分中心
联系地址: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35-3375568
12.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口分中心
联系地址:龙口市芝阳路广电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535-8579678
13.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蓬莱分中心
联系地址:蓬莱区创发东路17号瀛海大厦
联系电话:0535-3355001
1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莱州分中心
联系地址:莱州市为民街598号政务服务中心12楼
联系电话:0535-2170906
15.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远分中心
联系地址:招远市初山路107号
联系电话:0535-8225050
来源: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