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银川市职工医疗互助参保开始啦
职工朋友们,注意啦!银川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正在缴费中~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缴纳50元互助金就可享受医保外的保障,大家快来参加吧!
什么是职工医疗互助
职工医疗互助是工会组织实施、职工自愿参加并缴费、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群众性互济保障活动,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职工每年缴纳50元,在患病住院时可得到医疗互助活动最高10万元的补助。
参加对象
凡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自治区总工会本级和银川市总工会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办理退休手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在职职工均可参加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在职职工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建立劳动关系和加入工会组织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参加方式
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组织职工以团体形式参加。原则上,职工人数50人以下的单位全部参加,50人以上(含50人)参加人数达到职工总数的80%。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不接受个人申请参加。
活动时间
缴费期:2024年1月31日前。
互助期: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
缴费标准
医疗互助参加职工缴费标准为50元/年,互助保障期满不返还。
补助标准
互助保障补助标准按照《银川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被保障人应在每次出院后的90日内申请领取互助补助金,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放弃。
1.职工医疗互助补助不分具体病种,依据被保障人负担的住院费用额度(医保规定的全自费或个人自费、特诊特治费用除外),在起付标准1000元(含)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补助:
(1)个人负担1000元-2000元补助20%;
(2)个人负担2001元-3000元补助25%;
(3)个人负担3001元-5000元补助35%;
(4)个人负担5001元-10000元补助45%;
(5)个人负担10001元-30000元补助55%;
(6)个人负担30001元-50000元补助65%;
(7)个人负担50001元以上补助75%,但最高补助不超过50000元。
2.为减轻患病职工家庭经济负担,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被保障人负担的住院费用额度(医保规定的全自费或个人自费、特诊特治费用除外)达到5000元(含)以上的,一个年度内按照以下标准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1)个人负担5000元(含)-1万元(含)补助500元;
(2)个人负担1万元(不含)-2万元(含)补助1000元;
(3)个人负担2万元(不含)-3万元(含)补助1500元;
(4)个人负担3万元(不含)-4万元(含)补助3000元;
(5)个人负担4万元(不含)-5万元(含)补助5000元;
(6)个人负担5万元(不含)-8万元(含)补助10000元;
(7)个人负担8万元(不含)-10万元(含)补助25000元;
(8)个人负担10万元(不含)-15万元(含)补助30000元;
(9)个人负担15万元(不含)-20万元(含)补助40000元;
(10)个人负担20万元(不含)以上补助50000元。
3.被保障人住院治疗结束后,不论是否达到报销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均给予1次200元的“安馨”补贴。
4.被保障人在互助期内因病或意外事故死亡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偿金。
补助金领取
参保职工在住院治疗结束后,关注“宁夏职工互助保障”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线上申请互助保障补助,经审核确认通过后,互助保障金直接打入职工个人账户。
联系电话
银川市总工会
5555708
自治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2090242
兴庆区总工会
6011630
金凤区总工会
5053148
西夏区总工会
2082351
灵武市总工会
4026128
永宁县总工会
8013276
贺兰县总工会
8078016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
5676029
来源:银川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