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关于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说明


根据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要求,我市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开展2024年度参保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要求

 

全市参保企业应按照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以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参保企业通过“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的“企业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为所有职工申报缴费基数。无论工资是否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上限,都应按照实际工资数额如实填报。

 

例如,职工张某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请填写4000元,不要填写缴费基数下限4242元;李某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24000元,应填写24000元,不要填写缴费基数上限21207元。参保企业如果未如实申报月平均工资,将会影响职工的缴费基数调整和社会保险待遇。

 

二、缴费基数核定标准

 

(一)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在 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参保单位 2024 年度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上限 21207元、下限4242 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限21207元、下限4242 元);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层快递网点就业人员工伤保险月缴费基数暂按 2022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7069 元执行。

 

提醒事项:

 

参保企业申报的工资如果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系统会自动进行“保底处理”,即按照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生成应缴金额;申报的工资如果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系统会自动进行“封顶处理”,即按照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生成应缴金额。

 

(二)缴费基数补差

 

待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我市将对三项社保费本年度月缴费基数进行重新封顶保底,按照参保企业为职工申报的2024年缴费基数超出300%的部分和不足60%的部分,进行多退少补。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需要补缴的统一由原参保单位进行代扣代缴;需要退费的,统一由原参保单位进行抵扣或退费。参保单位应先缴纳差额部分,再正常申报缴纳后续月份社会保险费,并做好已预扣个人缴费差额职工的退补工作。

 

已死亡、出国定居等参保人员不再调整缴费基数。

 

在 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暂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确需转移的,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不再调整缴费基数。

 

提醒事项:

 

1、参保企业: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如企业参保职工有退休、离职等涉及后续补差的,参保单位应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提前自行预扣该职工年初以来在本单位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差额 (可参照 10%预扣 ),待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按照实际调整确定的当年在职月份对应缴费基数差额据实补收,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2、灵活就业缴费个人:待2023 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灵活就业缴费人员按省统一要求进行当年度的差额补缴,否则可能影响退休时的养老金核定。

 

三、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流程

 

登录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58.59.43.37:9002/hso/logonDialog_zwfw.jsp)。登录后,点击“社会保险”,进入“缴费基数申报”页面后,完成以下四步:

 

第一步,点击“报盘模板”下载本单位需要进行缴费基数调整的职工,删除2023年度缴费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算出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请务必按照职工实际应发工资填写)填写到该报盘模板。

 

第二步,填写完成后,点击“选择文件”,将填写好的报盘模板导入报盘系统,点击“导入数据”。

 

备注:不要更改报盘模板的格式,根据下载的格式进行填写即可。

 

第三步,导入模板后显示“告知成功”界面,点击“申报提交”即可将单位缴费基数提交到系统中。

 

第四步,查看审批结果,自动显示审核成功,点击“设为已读”后,缴费基数调整完成。

 

提醒事项:

 

上传报盘之前请务必将单位需要增减的人员进行增减员处理之后,再进行基数调整上传工作。上传报盘时请务必核对每一位职工的缴费基数是否正确,每年度基数调整工作只进行一次,如有错误,请在申报缴纳2024年1月份社会保险费之前重新报盘,重新申报的基数将覆盖前一次的基数。



相关业务链接:

  1. 日照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