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保: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政策(缴费比例/费率、缴费基数、补缴标准)


一、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恢复为正常缴费费率,具体为: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

 

用人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医保8.5%(含生育保险0.5%),大病统筹0.5%;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保2%,大病统筹0.3%。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保9%,大病统筹0.8%。

 

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4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暂不作调整,下限为4494元/月,上限为24042元/月。

 

特别提醒: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可以缴纳2024年度1~6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7月份之后的医保费用暂不可缴纳,待缴费标准正式确定后另行通知。

 

请广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三、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封顶额

 

达不到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职)年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时,可按照规定补足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2024年一次性医疗保险费封顶为80604元。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息

 

2023年度年终结转时,将对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截至2023年底的个人账户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利率3.5‰进行计息,统一划入参保职工个人账户。

 

五、职工医保补充保险费扣缴

 

2024年度职工医保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人。在职参保人员首次缴纳2024年度职工医保费后,于划拨个人账户后进行扣缴;退休人员在首次划拨2024年度个人账户后进行扣缴。

 

六、长期护理保险费扣缴

 

对2023年12月正常参保缴费的在职职工和所有退休职工,于2023年12月31日统一通过个人账户扣缴2024年度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标准为20元/人。

 

2023年12月31日未能扣缴成功的参保职工,将在首次缴纳2024年度职工医保费后,划拨个人账户后进行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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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