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 2024年1月1日起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了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调整后,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1638元/月、二类区1593元/月、三类区1548元/月、四类区1503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1818元/月、二类区1764元/月、三类区1719元/月、四类区1665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的90%,月人均增加171元,平均增幅11%。白银市市本级、白银区、平川区按照二类区标准执行,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按照三类区标准执行。

 

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实行,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改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民生、促稳定的功能。


来源: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