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个体参保人员2023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4年3月31日


巴中市个体参保人员2023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4年3月31日。个体参保人员应在每年通告的缴费时间内缴费,逾期不能补缴(国家、省另有规定除外)。

 

缴费人在参保登记、变更、终止以及待遇享受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人社部门,在费款缴纳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人社部门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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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