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步入2024年,在新的一年里,为确保您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请灵活就业人员及时缴纳2024年度职工医保费。相关知识,小编给您说一说。
一、缴费基数
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暂按2023年缴费基数缴费,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242元,上限为21207元。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下发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告后,自公告之日次月起使用新的缴费基数,之前月份无需补缴差额。
二、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9%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保费,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缴纳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职工基本医保费与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同步缴纳。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缴费后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可在月初缴纳当月职工医保费,也可缴纳缴费当月及之前月份的职工医保费。如:
参保人赵某,为门诊慢特病患者,每月需报销复查、购药费用,为不耽误待遇享受,可在每月初缴纳当月职工医保费,确保正常报销。
参保人钱某,1、2月没有缴纳职工医保费,可在3月缴纳1-3月的职工医保费,自缴费记账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四、缴费方式
打开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
具体操作:实名认证→点击“灵活就业”→点击“医保自主申报”→选择参保人,如无则点击“增加人员”→选择险种、费款所属期→录入缴费基数→计算缴费金额→确认缴费信息→点击“缴费”。
“爱山东”APP搜索“山东省社保费缴纳(青岛市除外)”缴费,进入后按流程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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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