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2023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具体是多少?职工医保需要结算补差吗?


一年一度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结算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已经开始,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吧!

 

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多少?

 

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2023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按24060元执行(2022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 ,下限按4462元执行(2021年度全省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下限4462元执行。

 

各参保人员2023年12月份属期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新的上下限标准执行。

 

请问是所有险种都要进行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结算吗?

 

不是。

 

2023年1月至11月(费款所属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以上按规定进行结算补差。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结算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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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宁波税务·社保缴费平台(微信版)

来源: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