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标准(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147号):

 

2024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4212至21060之间自行申报缴费。

 

请已办理一卡通委托代扣的缴费人提前在绑定的银行账户中存足款项哦!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参考表(2024年1月起)

 

备注:2024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2023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为4212元/月,最高为21060元/月。



相关业务链接:

  1. 厦门税务·社保缴费平台(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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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1-03